州委常委、組織部長薛亞軍,,州政府副州長王心闊,,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瑞海、州監(jiān)察委員會,、州中級人民法院,、州政府辦公室、州司法局,、州民宗委、各縣(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議程(草案),、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會議決定:玉樹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定于2023年2月26日召開,,會期3天。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及修改情況的報告,,并決定提交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聽取了州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變動情況報告。
會議強調,,即將召開的自治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十四次黨代會、省“兩會”,,及州十四次黨代會奮斗目標的一次重要會議,,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大家以飽滿的政治熱情,、良好的精神風貌,,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圓滿勝利召開,,向全州人民交一份滿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