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將至,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管理,規(guī)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條件和經營行為,讓群眾度過一個祥和快樂的新春佳節(jié)。
1月13日下午,玉樹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組織轄區(qū)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從業(yè)人員召開煙花爆竹零售單位治安管理工作部署會,并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簡單培訓。
首先,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普布才仁結合轄區(qū)實際,就近年來全國各地發(fā)生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警示各從業(yè)人員要引以為戒,吸取經驗教訓,提醒大家要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來經營管理,嚴禁將煙花爆竹非法轉讓、轉借、抵押、批發(fā)給“無證”煙花爆竹零售攤點。
治安大隊與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簽訂相關責任書。
其次,普布才仁就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強調:一是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千萬不能麻痹大意;二是人命關天,責任重于泰山;三是嚴打違法經營行為,必須嚴懲重罰;。四是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購買實名登記制要求,詳實登記購買人的身份信息和購買情況信息,對購買人行跡可疑、一次超量購買、多次重復購買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進行核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制造惡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