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謙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原副局長永才危險駕駛罪問題
2021年5月22日,永才酒后駕駛機動車,,并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兩車受損,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2023年6月,,永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玉樹市結(jié)古街道衛(wèi)生服務中心職工郭日道日吉危險駕駛罪問題
2023年2月13日,,郭日道日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緩刑兩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2023年4月,,郭日道日吉受到開除黨籍、降級處分,。
玉樹市教育局十級職員李穎瑞酒駕問題
2020年6月12日,,李穎瑞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并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5月,,李穎瑞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州個別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薄,,心存僥幸,、我行我素、以身試法,,影響惡劣,,嚴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受到紀法嚴懲,,教訓極其深刻,。廣大黨員干部要自覺攬為鏡鑒,引以為戒,,切實認清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監(jiān)委“十嚴禁”和州委禁酒控酒的通知,律己修為,,始終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全州各級黨組織要扎實開展以案促改專項教育整治,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刻認識酒風問題背后是作風問題,,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日常教育,、監(jiān)督和管理,,繼續(xù)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督促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切實增強紀法意識,以抓鐵有痕,、一抓到底的決心和韌勁將紀律作風管出習慣,、抓出成效。
全州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始終堅持嚴的基調(diào),、嚴的措施,、嚴的氛圍,持續(xù)加大監(jiān)督執(zhí)紀執(zhí)法力度,,快查快處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后違紀違法問題,同時,,深挖徹查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酒背后的風腐問題,,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以釘釘子精神持續(xù)推進作風建設走深走實。
中共玉樹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3年6月16日